各县(市、区)经信(经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2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符合《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2〕21号)、《嘉兴市建设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0〕33号)、《嘉兴市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18〕60号)(以下统称《办法》)要求。
二、申报条件
企业技术中心由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县(市、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资格,未开展组织认定的地区除外。
(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健全,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未设置“主营营业收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
(四)企业在引进、培养、激励人才方面措施有力,有技术水平高、熟悉本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5人。
(五)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研发项目的投入归集核算清晰,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分三档执行);主营业务收入50亿(含)以上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75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6~50亿元(含6亿元)的企业不低1.5%、主营业务收入6亿元以下的企业不低于2%。
(六)企业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技术开发,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必需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场地,期末企业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根据《办法》要求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可通过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jiaxing.gov.cn/,进入主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技术创新办事大厅)”登录)于6月10日前填报相关材料,无须编写纸质申请材料。请企业落实本公司专职人员填报相关材料,确保填报材料及附件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原则上不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我局将组织相关培训,如有委托代理须提供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材料和经办人介绍(专业背景、从业经历)。 (三)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2022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将拟认定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征求发改、生态、应急、税务等部门意见,并落实市级工业绩效考核结果,无相关异议的,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