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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阅读量:548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20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端人才团队的建设工作,拟于2021年11月开展2021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高端时尚产业等优势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时尚消费电子等新兴产业以及乡村振兴、文化艺术、经济管理等新增长点。


二、申报类型
申报类型分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创新团队项目主要为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人才团队(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创业团队项目主要为来嘉兴自主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含非华裔外籍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项目具体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3-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申报人一般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核心成员至少2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原则上是近2年内新引进到嘉兴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引进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3.团队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技术水平,或属于国内技术空白领域,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二)创业团队项目具体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3-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核心成员至少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3.团队依托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技术水平,产品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
4.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3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其中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以上职务。
5.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一般不低于50%,其中核心成员出资不低于2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领先且符合嘉兴产业发展要求,已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未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创新团队人员入选后须全职在嘉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同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嘉兴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成立1年以上。
对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人才团队,经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批准,在学历、职务(职称)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破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突破外,累计申报次数不得超过2次。以上涉及时间认定的,以2021年11月16日为准。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网上申报(11月16日—30日)
申报人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站(service.i-jiaxing.com),选择“人才工程”页面,进入市级人才工程中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选择创新团队项目或创业团队项目填写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属地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由申报团队所在县(市、区)的人力社保局或市属直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资格条件审查(初审)。11月30日通过初审的,由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复审,重点审查技术查新报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劳动合同,依托企业股权结构等。
(三)集中答辩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分别对创新团队项目、创业团队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初步建议入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名单。
(四)实地抽查
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地抽查、风险评估,提出最终建议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名单。
(五)确认告知
经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会议、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以函件形式告知所在地人社部门。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全职到岗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核查并向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成为“精英计划”正式人选申请,通过后以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告知。
(六)签订协议
各县(市、区)平台或用人单位与入选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签订项目协议,向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五、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对经确认告知并签订协议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团队,可享受项目资助、配套资助、创业扶持、成果转化、上市奖励、安居保障、配套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领军人才(团队)支持政策和待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六、其他事项
1.申报对象和用人单位应恪守诚信,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申报对象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各地各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行为不端、敷衍塞责的,可视情暂停直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团队项目原则上新引进为主,已入选历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型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领军人才、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和已入选历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2021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人才(团队)项目。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嘉兴创业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转化同类项目,更不可多头申报。
3.本次集中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近年来引进的人才、项目逐一筛选,坚持好中选优,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和项目推荐出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个,其中创业团队不少于1个。有特殊情形的,与市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及时沟通对接。
 
申报遴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张奇锋(0573-82228971)
 
电子邮箱:master@i-jiaxing.com
申报网站:service.i-jiaxing.com
 
嘉兴市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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