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能源“双控”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阅读量:871

各街道、各平台:

为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政府能源“双控”工作最新部署,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全市能源“双控”“减煤”年度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嘉节能办〔2020〕4号)文件要求,12月我区须压减用电0.232 亿度,实现当月全社会用电总量控制在2.418 亿千瓦时,为确保压减措施执行到位,切实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现就能源“双控”攻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工业企业要明确控电目标,落实综合管控。区内工业企业对非生产用电做到能停则停,厂区内办公楼等公共配套区域严格落实节电措施;对环保、安全问题突出、绩效评价D类企业以及造纸、化工、化纤、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值能耗不降反升的重点企业,要实施停产检修、错峰生产、整改淘汰、降低生产负荷等综合举措,力争实现12月工业用电量环比零增长。(责任单位:经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

二、对非工领域要倡导绿色理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非工领域节电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节能理念,大力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新风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除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外的公共机构和场所,要求室外温度超过5℃时暂停使用空调,开启空调温度不得超过20℃,关闭除照明以外的所有亮化、景观工程用电,道路照明执行间隔开启等节电措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各街道)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举措,完成12月份控电目标。

 

                                区发展改革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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