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4-08阅读量:680

依据政策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2020年6月30日。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因为在这种填报方式下,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这样大家不必再一一填写各项涉税信息,只需确认即可。2019年当年入职的如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数据有误,则要选【自行填写】方式,逐项填报各项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非常重要。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租房和大病支出6项支出的,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贷利息扣除二选一)。如果此前忘记申报扣除,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入页面后选择右上角【新增】进行补报,这是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最后的减税机会。

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补税: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满足免于汇算条件,年收入不超12万或年收入超12万但补税款不超400元,则在税款计算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点击确定即可。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于汇算条件,年收入超过12万且补税款超过400元,则需点击【立即缴税】,按提示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退税:看到“应退税额”的纳税人,恭喜你,点击【申请退税】后填写接收账户,就能拿到一笔退税啦。如果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果没有,您需要先进行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绑定状态正常的本人户名借记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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